Thursday, April 29, 2010

遇警求生保命咒语!

警察大过天,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证实,汽车是一种武器。因此,大马市民天天携带武器(汽车)满街跑,若因一时不慎(倒退汽车)威胁到执法警员的生命安全,警方可以为自卫开枪,让你横尸街头!

仲尼多次在博文中提醒,马来西亚是一个警察国,9万名警察拥有“绝对权力”,同时,警察杀人只不过“手指扳动一下”,可怜死者立刻变成警察通缉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罪恶滔天,死有余辜!

警察不会杀错人的,不是吗?每次杀人行动过后,警方都会从案发现场找到攻击性武器,例如汽车、手枪、子弹、巴冷刀、捧球棍等。。。!

随着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赌气”,恫言要下令让警方人员今后不再设立路障和派员巡逻防范罪案,反映出我国现有警察部队的水准。全国总警长都会乱发“疯言疯语”,难怪其属下不变成“疯人一族”乱开枪啦!

慕沙哈山“汽车也是武器”论如果成立,那么,男士们更应该小心,你们一天24小时携带“武器”(阳具,性器官)出门,警方是否可基於你携带攻击性武器(阳具),企图(或意图)强奸女性,而将手无寸铁的你开枪射杀?

事实证明,我们无法阻止警方“有牌照”的“合法”杀人,唯一途径,就是到各大神庙求一张“护身符”,希望菏枪实弹的警员不会找上你头来。
有了护身符还不够,在这里,仲尼这要传授你几句遇警求生的“保命咒语”。

不管在任何情况之下,当你遇上巡逻警员截停时,你必须尽快将车停在路边,主动拿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接受检查。检查过后,你必须使用下列“遇警求生咒语”来保平安:

警:ENCIK SALAH 。。。。!

保命咒语:YA,SAYA SALAH !

警:MACAM-MANA ? MAU SAMAN KAH ?

保命咒语:TUAN,KASI TOLONG-LAH ?

警:MACAM-MANA TOLONG ?

保命咒语:MACAM INI KASI TOLONG(展示5个指头,代表50令吉,然後通过指头方式,跟警方讨价还价,当警方接受时,你必须用最快手法,将“AGONG”头塞进他的“BUKU SAMAN”内,这样你非但不会吃子弹,警员反而成为你的好朋友,在你离开时,他还会跟你说“带你妈看戏”(TERIMA KASIH,谢谢!)。


Wednesday, April 28, 2010

警察叔叔枪杀15岁无牌驾车少年(二)

前言:

四名持有“合法”驾驶执照的警察叔叔,分别驾驶两辆警方巡逻车,左右包抄,他们敌不过无牌驾驶却具备F1赛车手技术的15岁巫裔少青,老羞成怒,拔出腰中佩枪,乱枪扫射,将不肯乖乖停车的少年杀死!

这是典型的马来西亚警察杀人的案例,而且经常都会发生,今天不幸遇害的是与你毫无关系的巫裔少男,明天可能就是你的家人被杀。。。,後天可能轮到你自己大灾临头,让我们不得不关注警察滥权开枪杀人的问题!

让我们根据报章报导,看一看在“警员杀人命案”发生后,警察的“大粒人”又在讲些什么“官官相护”的话?在放什么“狗屁”?

此案在雪州发生,雪州总警长卡立当然要维护警队的声誉啦!所以,他的“狗屁”放的最响(他是什么类似的官?有待他自行检验DNA鉴定!)

以下为卡立放的“狗屁”:

(1)涉案的2辆巡逻车的四名警员,不管有没有开枪,已经被“调换”内勤工作。

(2)是该名无牌驾车少年倒退汽车欲撞击警员,执法警员在生命安全受威胁下,先朝天鸣枪警告,然後朝该辆汽车开枪,射爆汽车轮胎,其中一枪不幸将少年杀死,案发后,警方从该辆汽车内搜获一把巴冷刀。

(3)警方已经援引刑法302条文(谋杀案)来调查此宗15岁少男遭警方枪杀案。警方会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来调查此案,秉公处理此案,不会包庇任何人。

放屁,放屁,放你妈的狗屁!(请恕仲尼因太生气而骂粗口!)

雪州总警长卡立先生,如果该名少男是你的孩子,看你还会说风凉话吗?

在马来西亚谁不知道,触犯刑法302条文(谋杀案)的嫌疑犯,必须被警方扣留,并且是不准保释的(只有一些特殊案件在法庭批准下,才可有条件保释)。但是,在15少男遭警员开枪打死案,涉案的四名警员(至少其中有人开枪致死15岁少男)只是被调换内勤工作,没有人遭警方拘捕,单凭这一点,足可证明警方“官官相护”,又怎么能够让社会人士对警方“秉公处理”有相心?

还有,案发后警方从涉案车辆中搜获一把巴冷刀,这是对死者及其同车伙伴(一名警曹长的15岁儿子,也是重要目击证人)相当严重的指责,随着女性车主(死者姐姐)否认车内藏有攻击性武器巴冷刀,已经引起社会对警察是否“公正执法”产生信心危机?

不是吗?每次警方开枪杀人,对方车内都会藏有攻击性武器?警方没有杀错人?死者都是通缉犯?都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之匪徒?这次,死者只有15岁,相信除了涉案杀人的警员,没有人会相信他是准备干案的匪徒,我们的警察如果连匪徒或良好市民都无法分辨,我们又怎样去依赖他们来保护我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内政部长希沙慕汀已经指示副内政部长领导一个调查委员会,我们希望有关委员会必须包括朝、野政党代表、人权组织代表、律师公会代表、反贪污理事会代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代表、总检察署代表,并委任一名中立的退休高庭或联邦法院法官当调查组主任,这样的调查结果才会让人“口服心服”,才会让警员有所警惕,不再酿发“警员滥杀无辜”血案。

综合仲尼过去15年担任记者,跑警方及社会新闻的经验,这宗15岁少男遭警员枪杀案,最终会出现下列的“无言的结局”:

副内政部长领导的调查委员会调查总结证实,涉案巡警“在非自卫的情况下疏忽开枪致死15岁巫裔少男”。涉案开枪杀人巡警会遭警方拘捕,并在刑法304A(疏忽致死)条文下被提控。

刑事法第304条文疏忽致死

任何人以不等於杀人罪之任何鲁莽或疏忽行动,导致任何人之死亡,必须判处最高可达两年之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总结:

警察枪杀15岁少男案,涉案巡警被控上刑事高庭审讯,案件一拖数年,在社会人士已逐渐遗忘此案时,高庭审结此案,判决杀人警员疏忽致死罪名成立,判处被告最高刑罚坐牢2年。

结果,被告不满判决,据情向联邦法院上诉,官司又拖了几年,联邦法院最後判决,被告上诉失败,保留监禁2年判决,刑期从被捕日算起,这意味着被告获得当庭释放,恢复自由身。(联邦法院也可能判处“涉案警员”上诉得直,他是正当执法,自卫杀人,当堂获释,恢复警员身,并获得应有的薪金和福利损失赔偿

根据仲尼经验,杀人警员多数在“轻微”的刑法304条文(疏忽致死)下被控,主要是以下几点对死者不利的因素造成:

(1)案发时,被告是一名正在值勤的大马皇家警察,他肩负保护管辖区域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责任。

(2)死者事发时仅15岁,未拥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却在午夜时分非法驾驶,当他遭到警方截停时,非但不停车,反而高速驾车逃跑

(3)案发时间是午夜,首辆巡逻车警员无法看清楚车内嫌犯,不知道车内只是2名15岁少男无牌驾车,巡警以为车内是身犯重案的警方通缉犯(看见警车就快速逃跑)驾车逃跑立刻向总部要求支援,以截停及拘捕有关驾车逃跑的嫌犯。

(4)支援巡逻车到场,左右包抄,其中一名少男半途下车逃逸,司机则继续快速开车避开警方追捕,在2辆巡逻车追逐中少男突然倒退车(应该是想从另一支路逃跑),引起巡警误会(以为车内嫌犯要展开攻击行动),立刻拔枪朝嫌犯车辆射击,不幸将15岁巫裔少男杀死。

(5)开枪警员案发时是在值勤巡逻任务,他并不认识死者,再加上当时是午夜时分,他看不清楚(或看不见)死者,所以,他只能属“疏忽致死”15岁少男。

有鉴於此,奉劝各位驾车人士,不管你自己有罪或无罪,只要遇上警方(就算是假警)巡逻车截停,就应该乖乖停车,千万不要驾车逃跑,否则,子弹无眼。记住,警员杀人只不过是手指头板一板,何况你逃跑在先,警员杀人在后,这就赋于警员杀你的最恰当理由

经此血泪教训,身为家长者更应该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特别是正在发育期,血气方刚的小男孩。所以,身为家长者在睡觉前,必须将家里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的车锁置放在自己睡房内的保险箱,以策安全。



Tuesday, April 27, 2010

四名警察叔叔为了要自卫,开枪打死15岁无牌驾驶巫裔少年?

四名持有“合法”驾驶执照的警察叔叔,分别驾驶两辆警方巡逻车,左右包抄,他们敌不过无牌驾驶却具备F1赛车手技术的15岁巫裔少青,老羞成怒,拔出腰中佩枪,四枪齐发,将不肯乖乖停车的少年杀死!

这是典型的警察杀人案例,而且经常都会发生,今天不幸遇害的是与你毫无关系的巫裔少男,明天可能就是你的家人。。。,後天可能轮到你自己大灾临头,让我们不得不关注警察滥权开枪杀人的问题!
在1个马来西亚的社会,警察杀人只不过“板动一根手指”,然後“匪车发现巴冷刀及枪弹武器”,然後“司机驾车企图撞击警员”,然後“为了自卫,警方先朝天开枪警告,警告无效後才朝车内开枪”。。。。!
警察有101个“合法”杀人的理由。最可怜的是死者在一夜之间,突然变成杀人放火,抢劫,绑架。。。。无恶不作的匪徒,警方通缉犯,。。!

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该名15岁巫裔少年只是无牌驾车,罪不该死,可是,他偏偏给警察开枪打死了,警察还有什么合理的“理由”杀人?雪州总警长卡立应该秉公办事,还给死者父母及社会一个“公道”。

让我们不满的是,四名警察毫无理由开枪打死人後,他的上司只是让他们“调职”,而不是在刑法302条文谋杀案的罪名下,被警方拘捕调查?(警方是否官官相护?)

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当时车内有2名巫裔少年,幸好一人成功逃跑,只剩司机被杀死。我们更应该感到高兴,素有“马来民族沙文主义英雄”号称,在做副内政部长期间与现任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不和的诺奥玛部长大人已经出手,再加上PUCHONG区国会议员卡巴星大律师的儿子也已经出马,看来,内政部长希沙慕汀很快就会给人民一个“交代”。

警察乱枪杀人,仲尼怒发冲冠,只好重新搬出责骂警察的旧博文,XYZ警察一番,以解心头怒火!

一个马来西亚天下者,皇家警察的天下!
国家者,皇家警察的国家!
不是吗?警察说你有错,你就有错!

警察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你自认清白,不肯乖乖就范,就是阻差办工,罪加一等!
你大声抗辩,就是意图袭击差人,罪情严重!

你够“醒目”“多隆、多隆,端”,一切有商有量!
“米隆咖啡,端”,网开一面乐逍遥!

奉劝马来西亚的“良民”和“善民”,请带“阿公头”出门,
“阿公”是马来苏丹皇室的掌门,这里的警察是皇家的警察。

皇家的警察看到“阿公”就要敬礼!
所以你带“阿公头”出门,就是皇家的一份子。

你用“阿公头”敬礼,警察也会向你敬礼。
因为这是一个警察绝对权力的国家!
一个马来西亚宏愿,建立警察国!

仲尼还要再次奉劝各位驾车人士,你们身在大马就应该知道大马国情,入乡随俗,先学好几句简单的国语(马来语)傍身,才能够保证你“快快乐乐驾车出门,平平安安回家,不会遭警方开枪杀死,魂归离恨天”!

你们驾车出门遇见警方巡逻车截停,一定要停车,若警方说你有问题,你就一定有问题,然後,你必须说:“MINTA TOLONG TUAN”,“SUMUA PUN BOLEH BINCANG TUAN”及“MINUM KOPI LAH TUAN等”,,,。然後,你用“阿公头”敬礼,保证你南下北上全马来西亚通行无阻。

还记得吗?中国留学大马女学生冷玉,她无辜坐了8天牢狱,一字一泪的诉冤情:“为什么一个协助调查签证的理由,就能让一个普通人过上最多可达14天的牢狱生活,还是合法的?”

我相信,冷玉的冤情,上至首相纳吉、内政部长希沙慕汀及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等高官显要都会视而不见。无可奈何下,我曾经在自己的博文中,借用前副内政部长诺奥玛的金玉良言,给冷玉答案:这里是马来西亚,你们来到这里就要遵守我们的法律,否则,请滚回国去,不要来!

马来西亚警察国的警察法令“恶法大过天”,以前内安法令是用来捉捕恐布份子,今天内安法令却被滥用为拘捕反对党领袖林吉祥、林冠英、卡巴星。。。。等的专用武器。紧急法令(限制居留)被用来对待黑道四大天王、地下万字票天王、大耳窿大王及江湖英雄好汉等的工具。其中,警察法令第117条款扣留令更离谱,中国女硕士生冷玉就是在此条文下,为了“协助警方调查签证的理由”,就被我们“尊敬的皇家警察合法的扣留了8天”。

还有,1990年曾经发生5名华青午夜集体在树下尿尿,结果在“非法集会”罪名下遭拘捕,幸好总检察署没有与警察“与狼共舞”,驳回(或撤销)警方的提控报告。


Friday, April 23, 2010

从乌雪补选看“海纳百川”的马华公会!

328马华中委会重选,901名“思想前卫”的马华中央代表将蔡CD捧上总会长宝座,蔡CD称孤做王,让马华晋入“蔡氏父子性开放时代”。

蔡CD做总会长後,高舞“海纳百川”司令旗,收编各路诸候、老将、残兵、败卒於旗下,重建“老人帮”当家执政的马华公会,让马华倒退至少15年,跟今天讲究效率和速度的高科技资讯时代脱节。

雪州乌雪国会议席补选,是蔡CD做总会长以来的第一战,许胜不许败;因此,蔡CD违反传统,舍署理总会长廖仲来和雪州马华主席兼第二高票副总会长林祥才不用,反而委任“廖氏手下败将”总秘书“黑面包公”江作汉做总指挥,率领马华军马帮助印度大哥国大党收复乌雪江山。


蔡CD安排妥当後,就“奉命”出国渡假,由江作汉总指挥马华补选重任,江氏受委于重任的原因,相信与他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有关,华人新村属於他管辖,他可以开动部门机器,直接拔款乌雪区的新村,作为改善、提升和维修各项公共设备用途。

根据选委会的资料,在上届全国大选,乌雪国会议席有50%的华裔选民支持当时的印度国大党候选人,可惜後者仍然以百多票微差败阵。同时,仅有40%华裔选民支持马华新古毛区州议员黄冠文。这意味着,民联在赢取华人票方面占尽优势,马华虽然在乌雪拥有8千多名党员,但是,马华党员是否支持印度国大党的候选人?这有待补选成绩证明。

蔡CD在星期五(4月23日)“奉命”回国後,立刻赶到乌雪华人新村助选,让他深深感动的是马青总团长魏家祥“浪子回头金不换”,高调扮演“马青先锋”的角色,一路陪伴他身边挡风遮雨。由此可见,魏总团长识时务者为俊杰,接受蔡CD总会长“招安”归队。反观马华妇女组主席周美芬却发挥“石女”精神,“想不开、看不通”本色,自行断袖与蔡CD绝交,丢下上议员和副部长官职,怀恨离去。

乌雪补选日趋白热化,国阵在华人区选情纷纷告急,副总会长黄燕燕虽然多次遭受民联人士攻击,例如遭具有行动党背景的武吉公满村民包围责骂,及遭老伯恶意推撞,她仍然风雨不改,每天都到最多华人票的新古毛新村沿门逐户拜访选民,勤力拉票,希望通过“打进选民(妇女)的生活圈子,与选民(妇女)交朋友”,来赢取妇女选民及其家人给国阵支持票。

增建华小,给华团拔款,这是每逢补选华人社会都会收到的糖果礼物。乌雪区的华裔选民,特别是8千名马华党员会否在行动党强权领袖林吉祥的号召下,大义灭亲,给自己的国阵盟友印度国大党候选人“背後插刀,让从吉兰丹“飞象过河”的“政治青蛙”再益获得最後胜利?这些疑问可在星期日(4月25日)补选成绩中揭晓。

Wednesday, April 21, 2010

一个大马从“解放”汽车墨镜开始!

AWAS!BAHAYA!DEPAN ADA JPJ!拥有TOYOTA HARRIER SUV,TOYOTA ALPHARD MPV , PORSCHE CAYENNE SUV等“天生”墨镜豪华入口车的车主们请注意,最近整个月来,交通部执法组官员24小时驻守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返回吉隆坡的路口,及亚航廉价机场返回吉隆坡的路口,美其名是展开交通安全检举行动,实际上是专门取缔豪华房车、MPV客货车及SUV车辆的墨镜行动,多数违规的车主,都会乖乖奉上“AGONG”头买通行证,只有少数车辆接获传票。

不相信吗?阁下可以亲自扮演MACC官员,躲在附近树底下,用照相机的长镜头(或摄录机长镜头)看一看JPJ官员如何袋袋平安(奇怪,真的MACC那里去了?),还有,阁下也可以问一问交通部长,这一个月来JPJ在这两个机场共检查了多少辆墨镜车辆,发出多少张传票?

仲尼,在3月29日早晨6点多驾驶TOYOTA APHARD MPV载送母亲、大哥夫妇和小弟到KLIA吉隆坡国际机场,乘坐班机回中国福建南安探亲,在早上七点离开机场返回吉隆坡时,遇上JPJ检查站,有关JPJ执法官员命令仲尼将车停放路边,先检查路税、驾照、身份证,然後和仲尼进行下列对话:

JPJ:ENCIK ,YOU SUDAH SALAH TAU ?(先生,你已经犯法,知道吗?)
仲尼:YA KAH ?APA SALAH?SAYA TAK TAU!(是吗?犯什么法?我不清楚!)

JPJ:KERETA KAMU CERMIN GELAP , ITU SALAH TAU ?(你的车安装墨镜,那是犯法的知道吗?)
仲尼:YA KAH ? SEMASA SAYA BELI MPV INI SUDAH CERMIN GELAP ! (是吗?我当初购买MPV已经是装置墨镜!)

JPJ:SEKARANG ENCIK SALAH KERANA MPV CERMIN GELAP ,MACAM MANA ?MAU SAMAN ATAU MAU SELESAI ?(现在你的MPV触犯墨镜条例,你想怎样?要开传票?还是要解决?)
仲尼:MACAM MANA BOLEH SELESAI?(如何可以解决?)

JPJ:KALAU SAYA SAMAN ,DALAM TEMPOH 2 MINGGU ENCIK KENA TUKAR CERMIN GELAP DAN HANTAR MPV KE PUSPAKOM ,LEPAS ITU U KENA BAYAR SAMAN RM300 , KALAU MAU SELESAI KENA BAGI LAH SEDIKIT ......
(若我开传票,你必须在2个星期内更换墨镜,然後通过PUSPAKOM检查,才能够到JPJ缴还300令吉罚款。。。要私下解决就给一些啦。。。(展示一边手的五个手指)。
仲尼:ENCIK , KURANG SIKIT BOLEH KAH ?(先生,少一些可以吗?)

JPJ:OK ,SEKURANG-KURANG MACAM INI....(好!最少这样。。(展示3个手指)。
仲尼:KALAU SAYA ADA LESEN CERMIN GELAP MACAM MANA ?(若我有墨镜准证,怎么样?)

JPJ:(感觉很震惊)YOU ADA LESEN CERMIN GELAP ?(你真的有墨镜准证?)

幸好仲尼“神通广大”,拥有及随车携带墨镜准证,经JPJ官员心不甘情不愿的检查後,获得放行。

4月3日,仲尼再次到吉隆坡国际机场接机,由於已经是晚上10点多,再加上车内载有年迈母亲,大哥夫妇和小弟,大家归心似箭,仲尼没有心情跟JPJ官员“开玩笑”,一到JPJ检查站,立刻展示墨镜准证过关。

4月11日,仲尼准备到寮国公干,老婆大人在上午十一时驾驶“黑到发光”的TOYOTA HARRIER SUV载送仲尼到亚航廉价机场,她在回吉隆坡时经过JPJ检查站,立刻被指示停放路边接受检查,幸好仲尼之前已吩咐她准备“墨镜准证”,最终平安通过。

4月14日,晚上8点多,老婆大人再次驾驶TOYOTA HARRIER SUV,在三个孩子陪同下到亚航廉价机场接机,当我们途经JPJ检查站时,一时拿不出墨镜准证,JPJ官员以为“发财机会”来了,安慰我们不用担心,只要给点喝茶钱(展示三个指头),就可通关。。。幸好,在最後紧急关头找到墨镜准证,JPJ官员又生气又无奈的放我们走。

跟据仲尼所了解,汽车禁用墨镜法令是英殖民政府留下的“遗产”之一,当年旨在对付共产党恐布份子,国家在1957年独立初期面对马共为患问题,所以一至保存至今。

不准百姓点灯,只许州官放火?交通部长拥有“豁免权”,赋于一些“特殊车辆”,例如:高级军官、法官、高级警官、首相、副首相、部长、副部长、政务次长、政治秘书、部门秘书长、部门总监等,这些高官显要基於身份敏感,可以向交通部长申请,基於“安全理由”使用墨镜。

同样的,一些丹斯里、拿督,华团和华商领导,只要像仲尼一样“神通广大”,照样可获得交通部批准使用墨镜,让自己感觉“高人一流”,驾驶“黑到发亮”的车辆招摇过市。普罗百姓要获得“墨镜准证”只有两个途径,即:(一)获得皮肤专科医生(或经神科专科医生)的证明书,因皮肤敏感“需要”使用墨镜,或(二)高级警官的推荐信,基於安全理由“必须”使用墨镜。

回顾历史,陈广才当交通部长时代最容易申请及获得“墨镜准证”,公众人士只要到班底医院、同善医院或道华佳医院找专科医生看病,索取“皮肤敏感”证明书,或找一些警区主任(或同等级的警界高官)索取基於“安全”理由需要使用墨镜的推荐信,就可以申请及获得交通部发给一年期限的“墨镜准证”,然後逐年更新。

对一些华团和华商领袖,陈广才都会出手大方,有求必应,指示自己的机要秘书亲自上门提供服务,协助丹斯里、拿督斯里、拿督级大商家,大老板,大华团领袖,大商会领导申请墨镜准镜,在批准後还会吩咐属下特别助理将“墨镜准证”亲手送上门。

可惜,到了翁诗杰做交通部长,他可能发现墨镜豪华车辆满街跑,有损市容,决定严厉管制墨镜准证。在新制度下,(一)只有政府医院或大学医院的专科医生才可以写“皮扶敏感”使用墨镜推荐信(私人医院专科医生推荐信不受理),及(二)州总警长可基於“安全”理由给推荐信(警区主任的推荐信不受理)。

盗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些“天生”墨镜的入口车,多数是经过“换镜”手法接受PUSPAKOM检验,获得注册後再换回原庄墨镜。

禁用墨镜是上一世纪殖民时代过时的法令,马共已经放下武器停止斗争,共产党国家已经成为我国亲密的盟友,仲尼认为交通部应该修改或放宽墨镜条例,以便跟国际汽车市场接轨,多数日本、欧、美国家生产的名贵汽车装置墨镜,更何况马来西亚地处热带国家,常年炽热,应该跟邻国一样,批准使用墨镜。

否则,国家首长、政府机关要员、达官显要、商界大亨,华团大佬,及类似仲尼“神通广大”之辈可使用墨镜,可怜那些奉公守法的纳税人(良民和善民)却不准使用墨镜,这已违背首相纳吉积极推动“一个大马”的精神内涵。

所以说,一个大马,应该从解放“汽车墨镜”开始!

Friday, April 16, 2010

华社要什么?谁代表华社?

什么是“大马华社”?谁代表“大马华社”?

“大马华社”就是马来西亚华人社会的“缩写”。

在马来西亚,得华社支持者就可以在华人社会号令天下;因此,马华公会自创党以来,自称是代表华社的华人执政党,通过“国阵协商精神”在政府内阁内积极为华社争取权益。

可是,2008年3月8日全国大选成绩改写历史,由林吉祥和林冠英父子领导的民主行动党已经取代马华的地位,成为今天大马华社“华人政党”的代表,林氏父子也成为新任“华社救星”。

华总(由各州中华大会堂组成,惟不包括吉隆坡中华大会堂)被公认为是“华人社团”的最高组织,商联会被公认是“华人工商会”的最高组织,七大乡团联谊会也被公认是“华人乡团”的最大组织;还有,董教总被公认是捍卫“华文教育”的最高组织机构。

但是,这些组织都不能够代表整个大马华社,他们“只能够代表与自己组织有关的那一小撮的华裔社群”,无法发挥钜大影响力,左右大马华社在全国大选投票意愿和方向。

回顾历史,槟城州的华社最勇敢,他们勇敢的换政府,在上世纪60年代,他们不喜欢马华就“变天”,给民政党的林苍佑医生做州首席部长。到了2008年308全国大选,他们不喜欢婆婆妈妈、性格像“阿姨”的许子根博士“一女嫁三夫”(承诺让三人争首席部长官职),再次“变天”让民政党吃鸡蛋,让火箭党的林大公子林冠英出任首席部长。。。。接下来,若有一天他们不喜欢火箭党。。。照样可以“变天”!

除了槟州,国内其他州的华社力量单薄,不能够单凭一己之力“变天”,只有任人鱼肉。不过,308政治海啸给于这些州的华社机会,让他们乘搭行动党、公正党和回教党的“顺风车”,确保吉兰丹继续“变天”,还有雪州、吡州(吡州已遭国阵收复)及吉打州,也一起随同槟州的步伐“变天”。

大马华社“潮流兴变天”,大马华社因此遭国阵政府(特别是巫统)标榜为“反政府份子”,巫统大头如副首相慕友汀、纳兹里、诺奥玛之辈者,认为大马华社没有食水思源,大马华社不懂得感恩图报,大马华社非但没有报答巫统(马来人)让华人成为公民的恩情,反而落井下石,在308全力支持反对党候选人。


在朝及自称“代表华人”的马华,在308输剩15个国会议席,华人在国阵政府的影响力因此大打折扣;反观在野“有实无名”的华基政党行动党势力大增,他们伙同公正党的华裔州议员执政槟州,及“半执政”雪州,同时分亨吉打州政权。

今天,大马华社要马儿好,偏偏又不要让马儿去吃草,308华人选票不投选马华,但是,大马华社有事仍然首选马华,谁叫马华要只称代表华社?既然马华要自称代表华社,就毫无选择的权力,必须为华社做牛做马,不管是华小迁校,还是少女失踪,抑或借阿窿无法还钱,不管大事、小事,一律找马华办事。

大马华社在308已经给马华发出警告,马华一日身在国阵,大马华社仍然会做事找马华,投票投火箭,千错万错,都是国阵老大(巫统)“目中无华人的错”!

马华一日不脱离国阵,马华要在国阵政府内做部长,马华就只好哑子吃黄莲,马华何时当自强?

Tuesday, April 13, 2010

记者拿红包,老板赚广告,华文报皆大欢喜!


988电台DJ(节目主持人)卡玛日前在CALL IN节目中指有华文报记者收取某富商红包,替华总写新闻,引起大马华文报编辑人协会抗议,最後他和电台乖乖道歉认错。其实,卡玛并没“完全”错,他错在只是根据听众短讯,手中没有确实证据,就信口开河说有记者拿红包写新闻,唯有俯首认错。


其实,在马来西亚,各华文报章的新闻记者,也有分上、中、下等级。当然,每一行业都有害群之马,各家报馆编辑部虽然看管严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向钱看”和“盈利为先”的激烈竞争环境中,读者经常都可从各大报章阅读到“捧某人大脚的”八股文。

今天,大马半岛的华文日报计有星洲日报、中国报、南洋商报、光明日报(这四家日报由张晓卿大老板控制)、光华日报和东方日报,这六大华文日报每天都在自相残杀,拼个“你死我活,鱼死网破”。


在粥少僧多的恶劣生存环境下,各华文报为了争取广告商支持,确保报馆能够年年赚取盈利,能够天天出版,新闻记者、编辑及报馆全体职工能够每月准时发薪、新年享有年终花红及常年加薪等福利待遇,报馆的投资者(老板),管业务(发行和广告)的总经理,管编辑部的总编辑,人人都被迫向钱看,“只要有钱打广告支持我的报纸者就是大爷,就是我的衣食父母”。

不是吗?根据彭州警方的消息,云顶高原赌场平均每个月都有人跳楼自杀,或因赌输钱债台高筑,阿窿追债无处可逃,唯有在云顶跳楼自杀,或菲律宾籍酒店男女员工,因感情纠纷而跳楼轻生,在云顶经常都有发生,这是多么好的社会新闻,偏偏我们的六大华文日报“视云顶跳楼案”新闻如无物?为什么?皆因云顶是各华文报的衣食父母(主要广告客户),各大华文报章总编辑就算有天大的胆量,敢臭骂马华总会长蔡CD不道德,敢批评民政党主席许子根懦弱无能,就是不敢得罪云顶集团的老板林国泰先生。

还有,万能万字票、成功多多博彩、大马彩等,每一期开彩报馆都能够赚到不菲的广告费,报馆的广告经理“希望万字票最好每天都开彩,每天都有广告费收入”,所以最近民联国会议员在国会批评财政部批准太多“特别开彩”新闻时,有关新闻悉数成为各华文报的“报屁股”新闻,小到需要花费三、五分钟才能够找到。

有鉴於此,988DJ卡玛先生“不醒目”,在CALL IN节目大胆谈论华文报记者收红包问题,引起华文报编辑人协会抗议,被迫道歉谢罪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在华文报界,一些“老牌记者”或通讯记者写新闻索取“红包”,跟广告员以“新闻换广告”是同样的道理,不同的是一个假公济私,一个是合法经营。

仲尼曾经在华文报总社担任副采访主任,是中国报“今日中马”(现改为今日雪隆)的开山鼻祖,经常都会面对中商和西商广告经理,华团联络主任及雪隆区通讯记者(或通讯员)的要求,给于某集团、某产品及某人物“特别介绍新闻”见报。

除此之外,屋业广告员更是大过天,有一名驾本田雅廓(HONDA ACCORD)的女广告员(在1990年代中文报还没有总编辑驾雅廓),三天、五天就会发给仲尼一个通告,要求安排记者和摄影记者访问某屋业计划,或对某屋业发展区进行“特别报导”。

仲尼烦不胜烦,据情向上司(总编辑和总经理)投诉,投诉结果是被叫到集团董事经理的办公室,在总编辑,集团中商广告经理和集团西商广告经理面前“受训”:某广告员女士一年为报馆带回价值80万令吉的屋业发展广告,你的年终加薪和花红,都要依靠这些广告收入。所以,身为采访主任,你必须跟广告部紧密合作,协助他们招徕更多广告。”

记得有一次,仲尼拿年假回北马渡假,接班的助理采访主任派遣记者采访安班再也区国会议员翁诗杰(现为班丹区国会议员)有关班丹英达店屋“龟裂”投诉,将有关新闻作为彩色版“今日中马”头条新闻刊登(当年,其它报有派记者采访却无刊登新闻)。结果,事态严重,有关屋业发展商采取法律行动起诉翁诗杰(最後法庭和解),并恫言要取消给中国报一年总值50万令吉的屋业广告合约。

此事件惊动了董事经理,总经理,总编辑及广告经理等高层,经过召开紧急会议讨论的结果是,派出总社副采访主任仲尼(今日中马负责人)亲自上门道歉,及与有关屋业发展集团负责人协商“补救方案”。同时,从事发当天起,不管是法庭新闻或地方投诉新闻,在报导时一律不置放有关公司商号,以避免惹上官非。


今天,我们阅读华文报,不难发现警方取缔半山芭“某间酒店”,拘捕10名卖淫女;武吉免登“某广场”虚报炸弹,500虚惊一场,“某”政府机构的“某”位高官涉贪被补。。。“某”字从此成为华文报报导新闻的“护身符”。


2000年11月仲尼有幸成为“某”华文报“某”区的经理,上任不久适逢“某”州苏丹华诞,封赐了“某”区许多社会闻人拿督、准拿督、JP及PJK等大小勋衔;仲尼灵感一来,立刻根据皇宫提供的受封者资料,亲自率领记者、摄影记者、广告员上门拜会,用四份之一版免费的“受封者履历+相片”介绍新闻(最好是安排在受封日同步见报),换取3+1版的受封者贺词广告。此外,某间海鲜楼或某商业广场开张,仲尼都会引用经理“特权”,给于四份之一版免费彩色新闻介绍,换取2至3版的贺词和特刊广告。

一些小地方的记者或通讯员“靠山吃山”是很健康的,他们“变相”成为当地大小YB的“传声筒”,他们也就倚靠地方上的大、小YB刊登或招徕一些人事广告,过年过节他们都会获得大、小YB派给红包,这是华文报不成文的秘密,路人皆知。



不过,在吉隆坡总社服务的记者就没那么好运,他们鲜少机会拿到红包,新年也不会收到“礼篮”(礼篮多数送给新闻编辑或总编辑)。他们唯一可合法“赚取”新年红包就是出席采访成功多多、大马彩、万能万字及云顶集团的施赠贫老慈善活动。

当然,在华文报馆中也有拒绝收取红包的记者,在我记忆中彭秋福就是这样的记者,有一次中国报委派他到隆雪华堂采访成功多多新年施赠贫老活动,采访完成後成功集团高级公关经理温雅昔先生照例派送一份红包给前来采访的媒体朋友,偏偏彭秋福就是拒绝拿红包。温经理担心得罪中国报,将有关红包送来报馆,结果,彭秋福当众将有关红包捐给中国报“慈爱人间”基金会。

今天,听说彭秋福在南洋商报总社服务,他是否还坚持“报人不受贿”,“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硬骨头?

Sunday, April 11, 2010

蔡CD要与华总、商联会及七大乡团大被同眠?

身怀特长,性艺高超的蔡CD一登上马华总会长宝座,伸手发出第一招,就弄到火箭党的“林大少爷”坐立不安,“COW伯COW母”(用槟城福建音念)。

原来,我们尊贵的蔡总会长CD先生要“海纳百川”,要“有容乃大”,要“清洗”自己色情CD黑底,要重组马华,要团结华社,要获得华人社会支持,要领导马华在来届全国大选争取“突破”,要。。。。,所以向华总会长方天兴,商联会总舵主钟庭森,及七大乡团现任轮值主席孔庆庶眉目传情,伸出友谊之手,邀请他们出席马华会长理事会。

蔡CD的意思是,马华、华总、商联会、七大乡团,大家都是为华社办事,大家拥有相同的原则、宗旨和目标,大家应该一起在同一间大厦(马华总部)的同一间会议室(九楼总会长会议室)开同一个会议(马华会长理事会)做同一件事(为华社谋取福利),这样就不会发生“沟通不良”问题,也不会有“同床异梦”的不愉快事件发生了。

蔡CD向华总、商联会及七大乡团示爱的“爱情宣言”一出手,证明他是“政坛偷心高手”,吓到火箭党的林大公子冠英从美梦中惊醒,立刻隔海大声呼叫:华总会长方天兴应该保持中立的立场,不能够跟马华的总会长“大被同眠”,因为两个大男人同睡在一张床上,违反大自然阴阳定律,也可能酿发“违反自然性行为”抵触刑法377B条文的罪案。

幸好,林大公子隔岸高呼,惊醒了梦中人方天兴,他对自己差点给蔡CD催眠,而与蔡氏“同床共梦”,吓到流了一身冷汗。。。!

看来,蔡CD上任的第一招已经遭火箭党林大公子“破解”了,就让我们拭目以待,他的“海纳百川”第二招,是再度向华总、商联会及七大乡团出手,还向转向董教总诸位华教斗士放电?


Saturday, April 10, 2010

蔡CD总会长,请解答小市民想不通的几道问题!


马华328中委会重选尘埃落定,仲尼忙完党选,照例每天一早送孩子到校读书,然後到蕉赖友力巴刹小贩中心吃早餐,跟一些前辈好友“喝咖啡论政”。结果,卖鱼的大叔,卖菜的阿婆,卖肉的阿伯,卖报纸的印度大哥,卖包的阿嫂,卖椰浆饭的马来叔叔,卖咖啡的小弟。。。全都围着仲尼,要仲尼解答他们心中的疑问。

你(阿婆、阿伯、大嫂、大哥、大叔、大婶。。。)心中有疑问,我(仲尼)心中也一样有疑问,现在人人心中都有疑问,拿督斯里蔡细历医生(细历与CD同音,下简称蔡CD)是否适合做马华总会长?敢问蔡CD心中是否也有疑问,自己能否良好的扮演和执行马华总会长角色,造福华社?

所谓“万恶淫为首,色字头上一把刀”,蔡CD头上长的是一把“神经刀”,所以他丝毫无损,反而是妒恶如仇的拿督斯里翁诗杰痛失总会长宝座,还有马华妇女组主席周老小姐美芬在气愤之下决定“裸退”,以保全自己圣洁的贞操。

蔡CD成功改写孔圣人丘仲尼的道德标准,他凭“肉棍”征战欢场,吸引众多怀春女子想做他的“私人女性朋友”投怀送抱,跟他在同一间酒店的同一间房间做同一件事。今天,天下人皆知,他有“特长”,性艺高超,而且像“永备电池”一般的耐操劳。

蔡CD在2008年10 月18日马华中央党选,凭借“肉棍”之力,擢升署理总会长宝座,跟着就是挥动“肉棍”一步一脚印的往上爬,先是获得首相纳吉器重,授于“国阵总协调”高帽,然後他藉此“高帽”(获得首相祝福)在328进军中原,一“肉棍”就将前任总会长丹斯里黄家定和原任总会长翁诗杰打倒,真是一举“肉棍”就夺下马华总会长宝座。

蔡CD做了“自称在国阵政府里面代表华人”的马华公会的总会长,全马来西亚的华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大疑问,他适合做马华总会长吗?

卖鱼的大叔:仲尼,你多次在博文中写道,蔡CD胜利日,“马华公会”(马来西亚华人公会)将自动易名“马交公会”(马来西亚华人口交公会);现在,你认为“马交公会”是否已诞生了?马交公会能够自称代表华社?为华社谋福利吗?

仲尼答称:在仲尼眼中,“马华公会”的确已自动易名“马交公会”,马交公会能否自称代表华社?为华社服务,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恕仲尼无法给于明确答复,就让时间来证明吧!

卖菜的阿婆:人家公正党的安华先生只是遭自己的男助理赛夫控告“鸡奸”,警方和总检察署就以最快的速度拘捕安华,并援引刑法377B条文,以违反自然性行为罪名,将他控上高等法庭受审。请问蔡CD先生在2008年一月亲口承认是色情光碟的男主角,让色情光碟的女主角(他的私人女性朋友)替他“口交做爱”,在人证(蔡CD自己承认是男主角)和物证(色情光碟清楚录摄女主角替他口交的镜头)充足的情况下,警方为何迟至今天(离案发2年又4个月)还未提控蔡CD,难道说我国的司法有双重标准,总检察署是“选择性”提控嫌犯?

仲尼答称:根据查案的灵市警方透露,违反自然性行为必须是两人才能够进行的,在蔡CD的案例,至今警方尚未找到(或成功传召)蔡CD的私人女性朋友录取口供,在缺乏证据之下,警方迟迟无法结案(列为悬案?),因此,总检察署就无法提控蔡CD(未结案,表面罪名无法成立)。至於安华案,有受害人(赛夫)报案指控安华鸡奸,警方可以快速结案,总检察署根据警方结案报告发现“表面罪名成立”,所以就援引刑法377B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鸡奸”在高庭提控安华。
卖肉的阿伯:如果有一天警方“突然”找到蔡CD的私人女性朋友录口供,是否意味着警方随时可以结案?总检察署随时都可以提控蔡CD?

仲尼答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警方一日没有结案,蔡CD就留着一条尾巴被掌握在警方手里。除非总检察署满意警方的调查,及决定不提控,有关案件才能够关闭档案。否则,刑事案的档案是永远不能关闭的,只要警方发现新证据,随时可重开档案进行调查。当然,目前的证据对蔡CD很有利,就算警方找到他的“私人女性朋友”,最多只能够援引刑法377B条文将他控上法庭,至於要判他罪名成立,警方还缺乏(1)偷拍摄蔡CD色情光碟者(主要证人);及(2)有关色情光碟的原版磁带或录影带(主要证物)。

卖报纸的印度大哥:不对,不对,蔡CD在2008年1月不是亲口承认自己就是色性光碟案男主角?电视台都有向全世界转播他亲口承认的这一幕,这些证据还不足够让他口交罪名成立?

仲尼答称:法庭审案讲究主控官(查案警官)的呈堂证据。蔡CD虽然在电视上亲口承认自己就是色情光碟男主角,但是,到了法庭他可以改口否认,他可以推翻之前的谈话,他可以说:有关光碟男主角长的很像我,无论是体高、样貌、身材和性器特征都像我,但是,他不是我。在这方面,警方必须找来偷拍摄色情光碟者出来指证蔡CD,同时,警方还要交出原装光碟母带,法庭才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蔡CD涉及违反自然性行为“口交”,才能够将他定罪。

卖包的阿嫂:根据你分析,蔡CD有一条尾巴(色情光碟口交案)握在“掌权者”手中,若他们(ATAS)用此来威胁蔡CD,蔡CD在ATAS面前不是要乖乖听话?做哈巴狗?

仲尼答称:@&*###$24$#&^%%^%$%^^$$#%%^^^$#@#@#@#@*&^%#$#。。。。。这也是仲尼所担忧的,但愿此现象不会出现!(仲尼不小心说了许多敏感的话,不敢与大家分享。)

卖椰浆饭的马来叔叔:我不明白,马华的中央代表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们会投选涉及不道德婚外情的蔡CD做总会长?
仲尼答称:在2千3百多名中央代表之中,蔡CD获得901票(约39%)中选马华总会长。诚如仲尼在博文的分析,马华只有200多名女性中央代表(约占10%),是一个男人至上的政党,在这些男中央代表之中有一半(约1000票)是蔡CD的追随者,他们支持蔡CD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跟蔡CD一样喜欢偷情(养情妇),或逢场做戏的叫鸡(马来西亚嫖娼不犯法),享受性爱鱼水之欢,你们(翁诗杰、黄家定、周美芬)整天在骂蔡细历不道德,不就是在骂我们?”所以,蔡CD被人偷拍色情光碟,他们感同身受,敌忾同仇,成为蔡CD强大“铁骑护卫”。

卖咖啡的小弟:901票支持蔡CD,是否意味着在马华党内,至少有901人支持蔡CD感情出轨,背妻偷情,与“私人女性朋友”在同一间酒店的同一间房间做同一件事?我可以这样说,多数马华中央代表的道德指标不合格?

仲尼答称:蔡CD在总会长三角战中获得最后胜利,不是蔡CD基层力量强,而是“偷情”和“叫鸡”的吸引力太大,你要中央代表学习像黄家定般“清清白白、堂堂正正”,一找到新欢就弃旧爱的“离婚另娶”(这才叫有道德?有诚信?),多数中央代表都做不到,因为他们“风流不下流,喜新不厌旧”。所以,他们只好投蔡细历一票啦!

卖云吞面的阿婶:还是周美芬最好,为了维护马华妇女组的尊严,宁辞党职和官职,以捍卫自己圣洁的贞操,总算没有丢马华妇女组的脸。

仲尼答称:我绝对支持周美芬辞职抗议的做法,蔡CD做马华总会长,是福?是祸?目前还言之过早,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卖经济炒米粉的阿姐:不管怎样,我还是佩服蔡CD,他做了伤风败德的事,还能够在马华党内做领导,还能够一手推翻马华总会长和马华妇女组主任,真是前无古人,後无来者,将马华公会易名为“马交公会”!哈!哈!哈!。。。蔡CD真伟大!

仲尼总结:马华的中央代表们已经在328重选,利用手中一票为党寻找新方向,“马交公会”可以确保男、女党员们“清清白白做爱”,“堂堂正正偷情”,不用怕类似“黄氏兄弟”的“第三只眼”躲在黑暗处,偷拍你们做爱的光碟。

子日:食、色,性也!蔡CD胜利,是孔圣人的胜利,也是901名支持“偷吃”的中央代表的胜利。

Monday, April 5, 2010

预测蔡CD总会长的“海纳百川”中委会阵容

马华新任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细历与CD同音,下简称蔡CD),预料在4月7日公布新马华中委会团队,将落实“海纳百川”的竞选宣言,推荐落选的原任总会长拿督斯里翁诗杰和打署理落败的拿督斯里江作汉,继续担任内阁部长要职。同时,江作汉也会受委总秘书,藉此向“丹斯里富商”做个交代。

根据仲尼收到的马华内幕消息透露,蔡CD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在团结马华为大前堤的精神下,将会推荐翁前总会长继续出任交通部长至下届全国大选,好让老翁无後顾之忧,可以放开手脚的处理PKFZ(巴生港口自贸区)贪腐问题。老翁处理PKFZ的强硬手段深受华社赞扬,并因此取得很高的民意调查分数。


同时,蔡CD基於自己在328重选前,曾经在“丹斯里富商”面前拍胸膛,“力保”江作汉打署理总会长作为江氏签名支持他筹足“8中委签名解散中委会重选”的条件,现在江作汉输给廖仲莱无法做署理,他别无选择,唯有委任江氏为马华第三号人物--总秘书。

总财政则由避战副总会长的直辖区老大陈财和担任,全国组织秘书则由其“入室爱徒”郑修强上任。副总秘书卢诚国,副总财政张日洲,全国副组织秘书陈进明。

兹将蔡CD可能公布的“海纳百川”马华新中委会团队列下:

总会长:蔡细历(票选)
署理总会长:廖中莱(票选)
副总会长:黄燕燕(票选);林祥才(票选);曹智雄(票选);颜炳寿(票选)
副总会长(委任):马青总团长魏家祥;马华妇女组主席周美芬
总秘书:江作汉(委任)
副总秘书:卢诚国(中委)
总财政:陈财和(中委)
副总财政:张日洲(中委)
全国组织秘书:郑修强(中委)
全国副组织秘书:陈进明(委任)


中委(票选)
李志亮(获推荐继续出任副部长)
何国忠(获推荐继续出任副部长)
王赛芝(获推荐继续出任副部长)
黄日升(获推荐继续出任副部长)
杜振耀
颜天禄
黄家泉
李伟杰
廖润强
陈清凉
古乃光
傅子初
陈永生
江承俊
姚伟豪
曾亚英
黄冠文
郑联科
郑敬保
蔡宝镪

江作汉(受委中委)
丘克海(受委中委)
姚再添(受委中委)
陈进明(受委中委)
颜丰守(受委中委)


各州联委会主席:
柔州:蔡细历
雪州:林祥才
吡州:江作汉
彭州:黄燕燕
沙巴:丘克海
马六甲:颜天禄
森美兰:魏家祥
槟州:廖仲莱
吉打:曹智雄
玻璃市:傅子初
丁加奴:杜振耀
吉兰丹:陈永生
直辖区:陈财和


马华中央各局主任

政治局:蔡细历

政府事务局:廖仲莱

纪律委员会:冯镇安

经济局:林祥才

华团事务局:黄燕燕

法律局:颜炳寿

科技发展局:江作汉

国会事务局:李志亮

公共服务投诉局:颜天禄
马华总部公共服务投诉局顾问:张天赐
马华总部公共服务投诉局主任:周连琼

宗教事务局:何国忠

文化局:王赛芝

新村事务局:黄家泉

消费人事务局:廖润强

青年体育局:黄日升

教育局:魏家祥

新闻局:卢诚国

乐龄与福利局:周美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