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10, 2010

蔡CD总会长,请解答小市民想不通的几道问题!


马华328中委会重选尘埃落定,仲尼忙完党选,照例每天一早送孩子到校读书,然後到蕉赖友力巴刹小贩中心吃早餐,跟一些前辈好友“喝咖啡论政”。结果,卖鱼的大叔,卖菜的阿婆,卖肉的阿伯,卖报纸的印度大哥,卖包的阿嫂,卖椰浆饭的马来叔叔,卖咖啡的小弟。。。全都围着仲尼,要仲尼解答他们心中的疑问。

你(阿婆、阿伯、大嫂、大哥、大叔、大婶。。。)心中有疑问,我(仲尼)心中也一样有疑问,现在人人心中都有疑问,拿督斯里蔡细历医生(细历与CD同音,下简称蔡CD)是否适合做马华总会长?敢问蔡CD心中是否也有疑问,自己能否良好的扮演和执行马华总会长角色,造福华社?

所谓“万恶淫为首,色字头上一把刀”,蔡CD头上长的是一把“神经刀”,所以他丝毫无损,反而是妒恶如仇的拿督斯里翁诗杰痛失总会长宝座,还有马华妇女组主席周老小姐美芬在气愤之下决定“裸退”,以保全自己圣洁的贞操。

蔡CD成功改写孔圣人丘仲尼的道德标准,他凭“肉棍”征战欢场,吸引众多怀春女子想做他的“私人女性朋友”投怀送抱,跟他在同一间酒店的同一间房间做同一件事。今天,天下人皆知,他有“特长”,性艺高超,而且像“永备电池”一般的耐操劳。

蔡CD在2008年10 月18日马华中央党选,凭借“肉棍”之力,擢升署理总会长宝座,跟着就是挥动“肉棍”一步一脚印的往上爬,先是获得首相纳吉器重,授于“国阵总协调”高帽,然後他藉此“高帽”(获得首相祝福)在328进军中原,一“肉棍”就将前任总会长丹斯里黄家定和原任总会长翁诗杰打倒,真是一举“肉棍”就夺下马华总会长宝座。

蔡CD做了“自称在国阵政府里面代表华人”的马华公会的总会长,全马来西亚的华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大疑问,他适合做马华总会长吗?

卖鱼的大叔:仲尼,你多次在博文中写道,蔡CD胜利日,“马华公会”(马来西亚华人公会)将自动易名“马交公会”(马来西亚华人口交公会);现在,你认为“马交公会”是否已诞生了?马交公会能够自称代表华社?为华社谋福利吗?

仲尼答称:在仲尼眼中,“马华公会”的确已自动易名“马交公会”,马交公会能否自称代表华社?为华社服务,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恕仲尼无法给于明确答复,就让时间来证明吧!

卖菜的阿婆:人家公正党的安华先生只是遭自己的男助理赛夫控告“鸡奸”,警方和总检察署就以最快的速度拘捕安华,并援引刑法377B条文,以违反自然性行为罪名,将他控上高等法庭受审。请问蔡CD先生在2008年一月亲口承认是色情光碟的男主角,让色情光碟的女主角(他的私人女性朋友)替他“口交做爱”,在人证(蔡CD自己承认是男主角)和物证(色情光碟清楚录摄女主角替他口交的镜头)充足的情况下,警方为何迟至今天(离案发2年又4个月)还未提控蔡CD,难道说我国的司法有双重标准,总检察署是“选择性”提控嫌犯?

仲尼答称:根据查案的灵市警方透露,违反自然性行为必须是两人才能够进行的,在蔡CD的案例,至今警方尚未找到(或成功传召)蔡CD的私人女性朋友录取口供,在缺乏证据之下,警方迟迟无法结案(列为悬案?),因此,总检察署就无法提控蔡CD(未结案,表面罪名无法成立)。至於安华案,有受害人(赛夫)报案指控安华鸡奸,警方可以快速结案,总检察署根据警方结案报告发现“表面罪名成立”,所以就援引刑法377B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鸡奸”在高庭提控安华。
卖肉的阿伯:如果有一天警方“突然”找到蔡CD的私人女性朋友录口供,是否意味着警方随时可以结案?总检察署随时都可以提控蔡CD?

仲尼答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警方一日没有结案,蔡CD就留着一条尾巴被掌握在警方手里。除非总检察署满意警方的调查,及决定不提控,有关案件才能够关闭档案。否则,刑事案的档案是永远不能关闭的,只要警方发现新证据,随时可重开档案进行调查。当然,目前的证据对蔡CD很有利,就算警方找到他的“私人女性朋友”,最多只能够援引刑法377B条文将他控上法庭,至於要判他罪名成立,警方还缺乏(1)偷拍摄蔡CD色情光碟者(主要证人);及(2)有关色情光碟的原版磁带或录影带(主要证物)。

卖报纸的印度大哥:不对,不对,蔡CD在2008年1月不是亲口承认自己就是色性光碟案男主角?电视台都有向全世界转播他亲口承认的这一幕,这些证据还不足够让他口交罪名成立?

仲尼答称:法庭审案讲究主控官(查案警官)的呈堂证据。蔡CD虽然在电视上亲口承认自己就是色情光碟男主角,但是,到了法庭他可以改口否认,他可以推翻之前的谈话,他可以说:有关光碟男主角长的很像我,无论是体高、样貌、身材和性器特征都像我,但是,他不是我。在这方面,警方必须找来偷拍摄色情光碟者出来指证蔡CD,同时,警方还要交出原装光碟母带,法庭才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蔡CD涉及违反自然性行为“口交”,才能够将他定罪。

卖包的阿嫂:根据你分析,蔡CD有一条尾巴(色情光碟口交案)握在“掌权者”手中,若他们(ATAS)用此来威胁蔡CD,蔡CD在ATAS面前不是要乖乖听话?做哈巴狗?

仲尼答称:@&*###$24$#&^%%^%$%^^$$#%%^^^$#@#@#@#@*&^%#$#。。。。。这也是仲尼所担忧的,但愿此现象不会出现!(仲尼不小心说了许多敏感的话,不敢与大家分享。)

卖椰浆饭的马来叔叔:我不明白,马华的中央代表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他们会投选涉及不道德婚外情的蔡CD做总会长?
仲尼答称:在2千3百多名中央代表之中,蔡CD获得901票(约39%)中选马华总会长。诚如仲尼在博文的分析,马华只有200多名女性中央代表(约占10%),是一个男人至上的政党,在这些男中央代表之中有一半(约1000票)是蔡CD的追随者,他们支持蔡CD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都跟蔡CD一样喜欢偷情(养情妇),或逢场做戏的叫鸡(马来西亚嫖娼不犯法),享受性爱鱼水之欢,你们(翁诗杰、黄家定、周美芬)整天在骂蔡细历不道德,不就是在骂我们?”所以,蔡CD被人偷拍色情光碟,他们感同身受,敌忾同仇,成为蔡CD强大“铁骑护卫”。

卖咖啡的小弟:901票支持蔡CD,是否意味着在马华党内,至少有901人支持蔡CD感情出轨,背妻偷情,与“私人女性朋友”在同一间酒店的同一间房间做同一件事?我可以这样说,多数马华中央代表的道德指标不合格?

仲尼答称:蔡CD在总会长三角战中获得最后胜利,不是蔡CD基层力量强,而是“偷情”和“叫鸡”的吸引力太大,你要中央代表学习像黄家定般“清清白白、堂堂正正”,一找到新欢就弃旧爱的“离婚另娶”(这才叫有道德?有诚信?),多数中央代表都做不到,因为他们“风流不下流,喜新不厌旧”。所以,他们只好投蔡细历一票啦!

卖云吞面的阿婶:还是周美芬最好,为了维护马华妇女组的尊严,宁辞党职和官职,以捍卫自己圣洁的贞操,总算没有丢马华妇女组的脸。

仲尼答称:我绝对支持周美芬辞职抗议的做法,蔡CD做马华总会长,是福?是祸?目前还言之过早,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卖经济炒米粉的阿姐:不管怎样,我还是佩服蔡CD,他做了伤风败德的事,还能够在马华党内做领导,还能够一手推翻马华总会长和马华妇女组主任,真是前无古人,後无来者,将马华公会易名为“马交公会”!哈!哈!哈!。。。蔡CD真伟大!

仲尼总结:马华的中央代表们已经在328重选,利用手中一票为党寻找新方向,“马交公会”可以确保男、女党员们“清清白白做爱”,“堂堂正正偷情”,不用怕类似“黄氏兄弟”的“第三只眼”躲在黑暗处,偷拍你们做爱的光碟。

子日:食、色,性也!蔡CD胜利,是孔圣人的胜利,也是901名支持“偷吃”的中央代表的胜利。

3 comments:

  1. 仲尼, 我小學的校訓是禮義廉恥, 從小父母與老師都教我們要有羞恥心, 就因為有這個羞恥心伴着許許多多的我們長大, 我們才不敢去做傷風敗德的事。

    無奈的有些人是沒有羞恥心卻又要做領袖, 做領袖尤其是公衆人物, 是許多人學習的榜样。 看來我們的社會只要你有錢, 誰在意你是做鶏或做鴨的, 真悲哀 !

    我很佩服周美芬, 這一次他做对了,為了正義而辭職, 的確給她自已留下美麗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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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ERENE,在蔡CD事件上,我由始至终支持翁诗杰通过马华纪律委员会对蔡CD采取纪律行动。同时,我也坚决支持周美芬辞职以保全自己身为马华妇女组主席的“政治贞操”。

    在双十特大上,翁总在十面埋伏和四面楚歌之下,遭丹斯里富商“暗算”,被通过投不信任票。

    翁总要维护马华党规和党誉采取纪律行动对付蔡CD,却被中央代表投不信任票,证明马华中央代表是非不分,双十特大结果是翁总的失败,也是全体马华党员的失败。

    今天,901中央代表扶持蔡CD做总会长,来日方长,可能因此“埋葬”了马华的政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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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蔡CD does not know what 是禮義廉恥, because he was not from the same 小學.....not from chinese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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