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闻那个自称《代表华人》又不是“公会”的政党,有许多党员要效仿“吴三柱”,为了一边观赏手提电脑色情带,一边享受美女提供“口交性爱”之乐,既然借助外来恶势力,害总会长“独行尊者”陷入“十面埋伏”的窘境中;更甚的是,这些党员还想要召开“特大”,罢免“不食人间烟火”(不抽烟、不喝酒、不上卡拉OK、不嫖娼宿妓、不。。。。)的总会长。
根据不是“公会”的政党的党章规定,只要获得三份之一中央代表(800多人)或三份之一中委(约12名)集体签署书面要求,呈交党总部行政处(或总秘书),就可以要求在30天召开“特大”,罢免总会长,由署理总会长“口交医生”接任。
要800多名党员签名支持不是“公会”的政党召开“特大”,首先必须拟定一个吸引人的“罪名”或理由,可是,总会长“独行尊者”没有被人拍下“口交色情带”,没有发出“巴生自由贸易区财务担保信”,没有抽烟,也不喝酒,不上卡拉OK抱女孩,不。。。。!这样的一位好好先生,怎么给他套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来召开特大呢?
说老总“陷害”“口交医生”?不行、不行,没有真凭实据,说前老总还可以,说现任老总就不行!说老总搞“海南独裁主义”?使不得,使不得,不是所有海南人支持老总,也不能得罪所有海南人中央代表!说老总迫害和冷落老二?也不行,似乎老二“口交医生”说的话还比老总多!最後,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就以“争取口交合法化”作为召开“特大”的理由吧!
争取口交合法化,这是多么堂皇的理由,也是涉及人权的斗争,只是用什么口号来宣传?
想来想去,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能,连身为旁观者,我都为他们急死了。。。。突然灵光一闪,我就替他们想到了下列数句开“特大”的宣传口号:
“偷情有理、口交无罪,支持独行尊者,你肯定河清养不到鱼!支持性艺高超的口交医生,保证你享有鱼水之欢!”
“各位中央代表,你们有试过口交之乐吗?若有,请签名支持开特大,争取口交合法化!”
“口交好!口交爽!口交乐!开特大、换老总,冰火二重天!”
“各位中央代表,如果你有试过口交经验,一定要支持口交医生,他是你的同道中人,最了解你的性需要!”
我有许多不是“公会”的政党的党员朋友,他们对召开“特大”充满信心,因为他们认为,在2400多名中央代表之中,享受(或试过)口交者肯定超过半数,在25名票选中委之中,也有过半数是口交同志,只要能够发动和召集这些“同志”出来,为了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争取口交合法化),肯定可以推翻“独行尊者”,捧“口交医生”上台。
我最感兴趣却不敢向“口交医生”支持者提出的问题是:不是“公会”的政党如果成功召开特大,捧“口交医生”上台,在争取“口交”权益为前提之下,是否将党易名为:“马来西亚华人口交公会”?
如果“特大”开不成、流产、或“特大”无法通过“罢免”独行尊者”,“口交医生”是否留在党内继续搞“口交运动”,还是跳槽其他政党?或自组“马来西亚华人口交公会”?
308政治海啸过後,大马政坛百花齐放,友族政坛有“肛交总舵主”,我们华人社会也有“口交医生”,其差别是肛交有罪,“肛交总舵主”第二度因“肛交”出庭受审,反而我们的“口交医生”“口交无罪”,警方和总检察署都不过问,只有不是“公会”政党的一群超时代老不死的还在搞什么“804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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