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信吗?阁下可以亲自扮演MACC官员,躲在附近树底下,用照相机的长镜头(或摄录机长镜头)看一看JPJ官员如何袋袋平安(奇怪,真的MACC那里去了?),还有,阁下也可以问一问交通部长,这一个月来JPJ在这两个机场共检查了多少辆墨镜车辆,发出多少张传票?
仲尼,在3月29日早晨6点多驾驶TOYOTA APHARD MPV载送母亲、大哥夫妇和小弟到KLIA吉隆坡国际机场,乘坐班机回中国福建南安探亲,在早上七点离开机场返回吉隆坡时,遇上JPJ检查站,有关JPJ执法官员命令仲尼将车停放路边,先检查路税、驾照、身份证,然後和仲尼进行下列对话:
JPJ:ENCIK ,YOU SUDAH SALAH TAU ?(先生,你已经犯法,知道吗?)
仲尼:YA KAH ?APA SALAH?SAYA TAK TAU!(是吗?犯什么法?我不清楚!)JPJ:KERETA KAMU CERMIN GELAP , ITU SALAH TAU ?(你的车安装墨镜,那是犯法的知道吗?)
仲尼:YA KAH ? SEMASA SAYA BELI MPV INI SUDAH CERMIN GELAP ! (是吗?我当初购买MPV已经是装置墨镜!)
JPJ:SEKARANG ENCIK SALAH KERANA MPV CERMIN GELAP ,MACAM MANA ?MAU SAMAN ATAU MAU SELESAI ?(现在你的MPV触犯墨镜条例,你想怎样?要开传票?还是要解决?)
仲尼:MACAM MANA BOLEH SELESAI?(如何可以解决?)
JPJ:KALAU SAYA SAMAN ,DALAM TEMPOH 2 MINGGU ENCIK KENA TUKAR CERMIN GELAP DAN HANTAR MPV KE PUSPAKOM ,LEPAS ITU U KENA BAYAR SAMAN RM300 , KALAU MAU SELESAI KENA BAGI LAH SEDIKIT ......
(若我开传票,你必须在2个星期内更换墨镜,然後通过PUSPAKOM检查,才能够到JPJ缴还300令吉罚款。。。要私下解决就给一些啦。。。(展示一边手的五个手指)。
仲尼:ENCIK , KURANG SIKIT BOLEH KAH ?(先生,少一些可以吗?)
JPJ:OK ,SEKURANG-KURANG MACAM INI....(好!最少这样。。(展示3个手指)。
仲尼:KALAU SAYA ADA LESEN CERMIN GELAP MACAM MANA ?(若我有墨镜准证,怎么样?)
JPJ:(感觉很震惊)YOU ADA LESEN CERMIN GELAP ?(你真的有墨镜准证?)
幸好仲尼“神通广大”,拥有及随车携带墨镜准证,经JPJ官员心不甘情不愿的检查後,获得放行。
4月3日,仲尼再次到吉隆坡国际机场接机,由於已经是晚上10点多,再加上车内载有年迈母亲,大哥夫妇和小弟,大家归心似箭,仲尼没有心情跟JPJ官员“开玩笑”,一到JPJ检查站,立刻展示墨镜准证过关。
4月11日,仲尼准备到寮国公干,老婆大人在上午十一时驾驶“黑到发光”的TOYOTA HARRIER SUV载送仲尼到亚航廉价机场,她在回吉隆坡时经过JPJ检查站,立刻被指示停放路边接受检查,幸好仲尼之前已吩咐她准备“墨镜准证”,最终平安通过。
4月14日,晚上8点多,老婆大人再次驾驶TOYOTA HARRIER SUV,在三个孩子陪同下到亚航廉价机场接机,当我们途经JPJ检查站时,一时拿不出墨镜准证,JPJ官员以为“发财机会”来了,安慰我们不用担心,只要给点喝茶钱(展示三个指头),就可通关。。。幸好,在最後紧急关头找到墨镜准证,JPJ官员又生气又无奈的放我们走。
跟据仲尼所了解,汽车禁用墨镜法令是英殖民政府留下的“遗产”之一,当年旨在对付共产党恐布份子,国家在1957年独立初期面对马共为患问题,所以一至保存至今。
不准百姓点灯,只许州官放火?交通部长拥有“豁免权”,赋于一些“特殊车辆”,例如:高级军官、法官、高级警官、首相、副首相、部长、副部长、政务次长、政治秘书、部门秘书长、部门总监等,这些高官显要基於身份敏感,可以向交通部长申请,基於“安全理由”使用墨镜。
同样的,一些丹斯里、拿督,华团和华商领导,只要像仲尼一样“神通广大”,照样可获得交通部批准使用墨镜,让自己感觉“高人一流”,驾驶“黑到发亮”的车辆招摇过市。普罗百姓要获得“墨镜准证”只有两个途径,即:(一)获得皮肤专科医生(或经神科专科医生)的证明书,因皮肤敏感“需要”使用墨镜,或(二)高级警官的推荐信,基於安全理由“必须”使用墨镜。
回顾历史,陈广才当交通部长时代最容易申请及获得“墨镜准证”,公众人士只要到班底医院、同善医院或道华佳医院找专科医生看病,索取“皮肤敏感”证明书,或找一些警区主任(或同等级的警界高官)索取基於“安全”理由需要使用墨镜的推荐信,就可以申请及获得交通部发给一年期限的“墨镜准证”,然後逐年更新。
对一些华团和华商领袖,陈广才都会出手大方,有求必应,指示自己的机要秘书亲自上门提供服务,协助丹斯里、拿督斯里、拿督级大商家,大老板,大华团领袖,大商会领导申请墨镜准镜,在批准後还会吩咐属下特别助理将“墨镜准证”亲手送上门。
可惜,到了翁诗杰做交通部长,他可能发现墨镜豪华车辆满街跑,有损市容,决定严厉管制墨镜准证。在新制度下,(一)只有政府医院或大学医院的专科医生才可以写“皮扶敏感”使用墨镜推荐信(私人医院专科医生推荐信不受理),及(二)州总警长可基於“安全”理由给推荐信(警区主任的推荐信不受理)。
盗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些“天生”墨镜的入口车,多数是经过“换镜”手法接受PUSPAKOM检验,获得注册後再换回原庄墨镜。
禁用墨镜是上一世纪殖民时代过时的法令,马共已经放下武器停止斗争,共产党国家已经成为我国亲密的盟友,仲尼认为交通部应该修改或放宽墨镜条例,以便跟国际汽车市场接轨,多数日本、欧、美国家生产的名贵汽车装置墨镜,更何况马来西亚地处热带国家,常年炽热,应该跟邻国一样,批准使用墨镜。
否则,国家首长、政府机关要员、达官显要、商界大亨,华团大佬,及类似仲尼“神通广大”之辈可使用墨镜,可怜那些奉公守法的纳税人(良民和善民)却不准使用墨镜,这已违背首相纳吉积极推动“一个大马”的精神内涵。
所以说,一个大马,应该从解放“汽车墨镜”开始!
哈,你平时配戴墨镜,前光碟部长批的吗?这些事,应该向丹斯里ROBERT PHANG说一说。
ReplyDeleteYew ,蔡CD是前卫生部长,与批汽车墨镜无关!前交长阿才哥和现交长翁大侠才有权批墨镜。
ReplyDelete人有墨镜,我有墨镜,仲尼打探清楚申请程序後,根据交通部交例,取得警界朋友的推荐信,基於“安全”理由,成功获得前交长发给墨镜,现在只是逐年更新就可。
现交长翁大侠就是为了原则,大公无私,就因为不批某丹斯里孩子汽车墨镜,遭对方发出“追杀令”,才会在双十特大被投不信任票。
这一点TAN SRI ROBERT PHANG比我还清楚,就不用再跟他说了!
Mau saman atau mau selesai,這句話真是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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