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6, 2009

马华“应该文化”带党去“荷兰”!



今天,让脑袋休息一下,不谈“翁蔡斗争”,转换一下话题,谈谈华人社会“应该文化”。

马华自称在国阵政府内是代表华人的政党,因此,凡属华社的课题,不管马华喜欢与否,都成为马华问题,这就是所谓“应该文化”。

每逢全国大选,马华争取华人支持票的口号是“多一张选票,多一份委托,多一份力量,有人在朝好办事”。马华在政府内阁的四名部长,肩负着为华社“政、经、文、教”争取权益的重任,这也是“应该文化”。

华人乡团、会馆、商会等社团组织,每逢周年庆典晚会,例必邀请一些马华高官显要,如部长、副部长或州行政议员出席充场面,这些官大人在主持晚会开幕时,也会宣布拔款作为回报盛情邀请,这也是官场的“应该文化”。

华人学校不够要增建学校,华商面对税务问题,华裔子弟争取更多大学学额和政府奖学金。。。,华人不管是生(身份证、公民权)或死(死亡证书)等问题,都会找马华,一些人连女儿失踪了,欠“大耳窿”也找上马华,这也是“应该文化”、

国家独立52年,华社与有“一甲子”历史的马华诸位领导历来保持着“血浓於水”的亲密关系;可是,到2001年5月28日历史要改写了。事因当年,马华认为华社“应该”支持和接受马华强硬收购南洋报业,不过,华社则认为马华“应该”接纳华社意愿终止收购行动;结果,传统“应该文化”变成“不应该文化”,一些脑袋发烧的马华领袖责骂“华社是毒水”,马华与华社关系“两极化”,华社深深感受遭马华抛弃的滋味。

无论如可,经历308政治海啸洗礼,答案已经很明显,马华绝对(100%)需要华社的支持,华社不一定需要马华的协助;今天,“应该文化”已经变质,华社有否决权和选择的权力,他们可以作为马华的朋友,也可以作为马华的“毒水”。308马华在全国折兵损将,就是华社要让马华亲身感受528华社遭马华抛弃的滋味,藉此拉响警号,勿违抗华社意愿做事。


除了与华社关系“奉行”应该文化,在马华党内,特别是党职和官职的分配,也是“应该文化”。正所谓“新人忙碌石呆子,旧人快活石狮子”,马华党内一大群60多、70岁的旧领导干部就好比是神庙门外摆放的石狮子,他们资格够老,身位重,谁也推动不了其位,他们数十年快活地做官做领导。长此以往,资格老的认为,我的党职(或官职)是积累年资而得来,千万不可因有所为而下台,落个一生辛苦,尽付东流。

可怜,那些刚入官场的年轻人(马青领导),就像碾盘上的石磨子,只能一圈接一圈地机械运转,无聊的白白消耗青春。最显著的例子莫如直辖区州分团团长周连琼,跟了“主子”陈财和廿多年,才登上区会署理主席宝座,好不容易盼望到“主子”向区会请假“三个月”要逐渐淡出政坛,让他过一过“自己当家作主”的生活。

可惜,不到三个月陈财和就“销假”回来,领导“挺蔡”大军,贵为一州马青之长的周连琼立刻进退维谷,一边是自己的政治“恩公”,一边关系到自己的政治前途,签名“挺蔡”无疑搞“政治自杀”,不签则换来“政治叛徒”恶名,真是登天难,做直辖区马青州团长更难。

其实,不拘一“格”,历来是选贤任能的一条重要原则。所谓“格”,就是束缚人类思想的清规戒律。翁诗杰上任马华总会长之初,否决党内“应该文化,不按牌理出牌委任各州联委会主席,就是依据这个道理。如果翁总不敢打破旧框框,死守陈规,直辖区一定要陈财和做州主席,吉打一定非曹智雄莫属,马六甲冯镇安、吡叻黄家泉、雪州庄祷融、槟州刘一端等等。。。,表面是“大家排排坐吃果果”,後果是来届全国大选马华军败如山倒,输掉最後一条底裤。

2 comments:

  1. 黄文正,我支持你!

    翁总应该更勇敢的打破旧框框,既然署理要求当官都是心怀不轨了,干脆也来个修改党章,总会长也不得当官。如此,挺蔡派就不能说翁总只许老大拿政治献金,不许老二当官了。

    翁总若敢以身作侧,身为百姓,我一定投票支持马华的最后一条底裤,条件是我那区改由马华候选人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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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总会长、署理总会长不得当官,好建议!

    可是,到时候马华还有谁当官?马华领导已经断层,若由黄毛小伙子做部长,他们在内阁面对巫统资深部长时,会不会吓到尿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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