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4, 2009

从巴生自贸区丑闻看大马华商的悲哀!

回顾历史,1969年5月13日马来西亚发生排华种族流血事件(513事件),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在局势安稳後,第二任首相敦拉萨(现任首相纳吉的父亲)组织国民阵线政府(国阵)政府,积极推行扶助土著(马来人)的新经济政策(NEP)。从此,华资企业从天堂坠入地狱,只能扮演ALI-BABA的角色,通过奉养土著(马来人)来寻求新商机。

截至今日,国家财政部(MOF)发给各政府部门及官方机构的采购条款阐明:非土著(华商)公司只能够经营每年不超过三万令吉的单项工程(或采购合约),超逾此数额者一律交由享有土著经营特权(LESEN BUMIPUTRA)的公司垄断。举一个例子,如果你替某间政府学校印刷毕业特刊,只要涉及合约款银超过三万令吉,你不能用自己的公司承接此生意,必须借用一间拥有财政部注册执照的土著公司来经营此单生意,并在ALI-BABA的制度下分给这间土著公司5至8巴仙作为借用执照费。同样的,你如果要承接一单价值十五万令吉的政府学校维修工程,你必须借用土著的F级工程执照,在ALI-BABA制度下,该执照主人可分的5至8巴仙盈利。

这种ALI-BABA制度有两大弊端,即(一)提高工程或合约成本;及(二)鼓励贪腐舞弊行为。谈到巴生自由贸易区,开始肯定是由一间与国阵(巫统)关系良好的公司在“直接议价、设计与建设”(RUNDING TERUS ,REKA DAN BINA)的条款下获得开发权,这间开发公司较後就转售给张庆信(或与张氏的公司合并),在张氏集团的旗帜下进行有关自贸区的开发工程。

一般相信,在典型的ALI-BABA制度之下,张老板必须准备好许多现款,左手一千万,右手一千万的“借贷”(或捐献)给“在国阵内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当然,张老板的如意算盘打的很“响”,这些数以亿计的“政治贷款”或“政治捐款”都会加诸在工程成本内,由全体纳税人来埋单。

其实,像巴生自贸区这样大的工程,在“直接议价”条款之下,要UP个5亿、10亿、15亿都是举手之劳的事,这些OVER CLAIM的款银,张大老板没有分文入袋,反而还要负责缴付政府所得税呢!

有鉴於此,交通部长兼马华翁总会长揭发张庆信的集团向政府OVER CLAIM15亿令吉,张大老板仍然处惊不乱,因为此事件牵涉“国阵内众多利益份子”,事关国阵的“诚信”和“利益”问题,张大老板不惊慌,自有惊慌者出面为张大老板“伸张正义”。

今天,翁总揭穿了“冰山的一角”,影响层面巨大,事关国家扶助土著经济政策及ALI-BABA制度,唯有首相纳吉出面能够平息此场“国阵内斗”风波。巴生自贸区丑闻如何落幕,事关整个华商往後的出路,在1个马来西亚政策下,ALI-BABA是否将成绝响?还是土著仍然坐大,天天高唱ALI-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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